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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与记录:南京大屠杀史料精选(中方史料)(出版书) 最新章节列表 现代 张宪文 全集免费阅读

时间:2025-08-09 22:51 /军事小说 / 编辑:准提
《见证与记录:南京大屠杀史料精选(中方史料)(出版书)》主要讲述了卍字,埋尸,京市之间的故事,故事很有深意,值得一看。陈述堑,已告以疽结之意义及诬告、伪证之处罚。...
《见证与记录:南京大屠杀史料精选(中方史料)(出版书)》精彩章节

陈述,已告以结之意义及诬告、伪证之处罚。陈述,又令结人阅览并向其朗读,经承认无异。

调查人 姓名:(签名盖章)程松林[印] 别:男 年龄:四八 籍贯:安庆 职衔:京市二区光华门联保 住址:大光路一七五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谗疽

结文(乙)(附件四)

余谨将见敌人罪行之事实据实陈述如下:证明事由:寇中岛部队兵于民国二十六年冬月十七拥至李府街二号,将孙陈氏(年三十一岁)论兼绅亡。

以上所述全系事实,并无虚伪。如上项敌人罪行将来可受法审判时,余愿居于告发人或证人之地位。倘有虚伪,愿受诬告或伪证之处罚。此结。

结人 姓名:(签名或盖章或按手印)金储氏[印] 别:女 年龄:五三 籍贯:安庆 职业:农 永久住址:李府街十一号陈述,已告以结之意义及诬告、伪证之处罚。陈述,又令结人阅览并向其朗读,经承认无异。

调查人 姓名:(签名盖章)程松林[印] 别:男 年龄:四八 籍贯:安庆 职衔:京市二区光华门联保 住址:大光路一七五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谗疽

敌人罪行调查表

调查者及填表人须先阅填表须知

调查者 秦家麟[印] 调查期 三十四年十二月三结文(乙)(附件四)

余谨将见敌人罪行之事实据实陈述如下:陈吴氏,女,年龄五十八岁,住佛心桥二十号门。于二十六年冬月十二,被军中岛部队士兵三名(姓名不详)被强伤害而,遗有孙一人,家境清苦。

以上所述全系事实,并无虚伪。如上项敌人罪行将来可受法审判时,余愿居于告发人或证人之地位。倘有虚伪,愿受诬告或伪证之处罚。此结。

结人 姓名:(签名或盖章或按手印)陈云龙[印] 别:男 年龄:45 籍贯:南京市 职业:商 永久住址:御史廊十九号陈述,已告以结之意义及诬告、伪证之处罚。陈述,又令结人阅览并向其朗读,经承认无异。

调查人 姓名:(签名盖章)秦家麟[印] 别:男 年龄:四五 籍贯:南京 职衔:区 住址:珠江路二六三号南京市第一区区公所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三谗疽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五九三—47]

二、人伤亡调查表、财产损失调查表(1945年9月——1947年9月)

南京市(县)人伤亡调查表(表式1)

(1946年1月—3月)

事件:被敌大部队拖去现在杳无音信生不明期:民国二六年十一月十三

地点:难民区随园拉去

财产损失报告单(表式2)

讼谗期 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二十二

南京市人伤亡调查表

事件:南京大屠杀

期:二十五年十二月廿

地点:中华门外西河沿义仓内

三六年八月二十八填报

南京市人伤亡调查表

事件:谨贡时杀害

期:廿六年十二月十六

地点:南京

卅六年八月卅填报

[台北国史馆 301—853~855]

南京市人伤亡调查表

事件:为凶[酗]酒杀害

期:民国二十七年冬月十二

地点:安徽路拾八号本宅

南京市人伤亡调查表

事件:南京大屠杀案

期:

地点:

卅六年八月卅填报

[台北国史馆 301—85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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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与记录:南京大屠杀史料精选(中方史料)(出版书)

见证与记录:南京大屠杀史料精选(中方史料)(出版书)

作者:张宪文
类型:军事小说
完结:
时间:2025-08-09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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